中国传统的元宵佳节与充满西方浪漫色彩的情人节,在2014年2月14日这一天彙聚的时候,带给中国人的是最温馨与美好,在缅甸国家,也少不了这样的气氛,借着这一节日的的到来,新加坡 Golden City,与缅甸仰光的华人团体,华人精英们,在仰光阳金镇阳金路(原财政部旧址),与仰光华人群体共度中华年同温中华情,Golden City 华人情亲团年会今宵我们在一起,在大家见证下,隆重举行。

受邀参加晚会的缅甸华商商会吴继垣会长在会上致词,【侓回春晖渐,万象始更新。正月十五好日子,吃元宵品元宵,元宵佳节香气飘;猜灯谜,耍龙灯,喜气洋洋好心情。在这欢乐、喜庆、祥和的马年新春元宵佳节之际,我谨代表缅甸华商商会全体同仁给大家拜个晚年了,并衷心地感谢 Golden City在此为我们盛情举办的这场缅甸华人团年会,让我们以最热烈的掌声表示感谢。】

吴继垣会长还表示说,根据 Golden City 的宣传介绍,我们得知 Golden City 是新加坡在缅甸注册的一家合资公司,是目前缅甸最有实力的海外私营企业之一,以开发房地产为主导,预计将在此策划建筑9 栋34 层的高级楼盘,项目规划集中于商务办公、金融服务、商务娱乐、居住等多元化功能为一体的,城市结构清晰,尺度宜人的高效、潔净、美丽的绿化城市综合商务区。

缅甸华商商会会长吴继垣致词

    他表示,【我们再次以热烈的掌声欢迎Golden City 来缅投资,我们希望并且也相信贵公司会给缅甸带来全新的、美丽的、舒适的居住环境,并诚挚地祝愿你们能够在缅甸取得辉煌的成绩,同时对于有幸邀请到贵公司成为我们华商商会旗下的外资促进咨询中心的首位成员表示再次感谢!】˘ 

    吴继垣会长在最后表示说,【在这里,我们也要热情地欢迎所有与会的海外投资嘉宾能加入我们这个外促中心,我们将竭诚为你们提供全面的服务,让你们可以在缅甸更好地健康稳定的发展,创造出更多的价值,取得与其他企业和合共赢的效应,并以此达到促进中缅两国人民经济大发展的目标,这也是我会成立这个外促中心的意愿与目标,最后,预祝Golden City开盘大吉大利,售盘成功!】

Golden City 董事长朱晓林先生也在会上讲话表示说,【此时此刻我只能用两个字来形容我现在的心情,“感动”。人生常离别,今宵喜相逢,今天是一年一度的元宵佳节,本该是家人团聚的日子,感动虽然远在他乡,我们仍然能跨越千里时空,重温旧时家乡年味;感动这么多故友亲朋,今天能够团聚Golden City 这个大家庭共同度一个元宵佳节。】

Golden City 董事长朱晓林致词
Golden City 董事长朱晓林致词

另外朱董事长还表示说,【缅甸不遗憾,人居迎标杆。今天国家地标,精英领地,Golden City 售楼中心及样板间即将辉煌开启,感谢大家Golden City的关注和期待,感谢大家陪伴Golden City 一起成长。让我们一起来见证缅甸前所未有的人居革命,一起期待国家金融生活发生伟大改变】

嘉宾们登台倒香槟预祝Golden City 如同香槟红红火火
嘉宾们登台倒香槟预祝Golden City 如同香槟红红火火

朱董事长讲话后,嘉宾们登台和朱董一起开启香槟,一起预祝Golden City 开盘大吉,楼盘大卖。活动上,有舞蹈表演,中国舞狮,缅甸少数民族舞蹈等娱兴节目,大家共聚一堂,共同欢庆元宵佳节,热烈非凡。

(资料来源:缅甸《世界日报》)

 

起诉

1、什么是起诉?

起诉,俗称打官司,是指因与他人发生纠纷,向当地法庭提出诉讼,请求法庭解决纠纷,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行为。

2、起诉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起诉应符合以下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属于当地法庭案件受理范围且受诉法庭有权管辖。

3、起诉的方式有几种?

主要有两种:书面方式和口头方式,主要以书面方式为主。即原告向法庭提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供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法庭计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4、起诉状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起诉状应记明下列事项:

(1)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电话、邮编;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诉讼请求以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

5、第一审法院决定立案的时间有多长?

第一审法院在受到起诉状后,经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在7日内立案,并向原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等相关材料;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裁定不予受理。

6、当事人应当在何时向人民法院缴纳诉讼费用?

当事人应当在受到人民法院预交诉讼费用通知后7日内缴纳诉讼费用。当事人在7日内未预交诉讼费,又未申请缓、减、免交的,或者虽提出申请但又未获批准的,在指定期限内仍未缴纳的,人民法院将裁定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不再审理该案。

 诉讼时效

 一、民事诉讼

1、民事诉讼有无时效规定?

法律对当事人起诉是有时效规定的,权利人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不行使权利的,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如果权利人坚持诉讼,经查明,没有法定事由的,人民法院将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2、一般需要多长时间到人民法院起诉?

一般来讲,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即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2年内起诉,请求人民法院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超过2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3、哪些民事诉讼需要在1年内到人民法院起诉?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毁损的,权利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1年内起诉。超过1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4、如果权利人不知道权利被侵害的,需要在多长时间内到人民法院起诉?

权利人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的,可以在权利被侵害之日起20年内起诉。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5、如果发生地震等自然灾害,权利人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怎么办?

在法律规定的有效起诉时间的最后6个月,如果发生不能预见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山洪等自然灾害,或者其他客观障碍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剩余的有效期间。权利人应当在剩余的有效期间内起诉。

6、哪些情况下诉讼时效期间可以重新计算?

权利人提起诉讼;向义务人或其保证人、代理人、财产代管人主张权利;或者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其他有关单位提出保护民事权利的请求;或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的;则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之日起,诉讼时效的期间重新计算,之前的时间不在计算之内。

二、行政诉讼

1、一般应在多长时间内到人民法院起诉?

一般来讲,当事人应当在知道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到人民法院起诉。

2、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时,一般应在多长时间内到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申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但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的,行政机关不履行职责的,当事人可以起诉的期间不受60日的限制。

3、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没有制作或送达法律文书的怎么办?

对于上述情形,当事人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只要能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存在,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4、行政机关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当事人享有起诉权利或者起诉期限的,怎么办?

一般来讲,当事人应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诉讼权利或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如果不知道的,则可以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5、当事人一直不知道行政机关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一般多长时间内到人民法院起诉?

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如果在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对于其他具体行政行为,如果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6、如果发生地震等情形,当事人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到人民法院起诉,怎么办?

如果发生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山洪等,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当事人可以在障碍消除后10日内向人民法院延长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法律知识问答

1.在联营合同纠纷中,应如何计算利息?

答:在联营合同纠纷中,利息的计算应本着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原则处理。具体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发生了风险,应判令双方按约定承担亏损责任,不应牵涉任何一方的利息计算。(2)产生盈利,按盈利金额,由双方当事人按约定比例分享,若拖延时间较长,对于应归还本金部分,应按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对于分享盈利部分,可不计算利息,或按活期存款利率计算。(3)当事人中途终止联营,约定由另一方返还另一方联营款,还约定了补偿金的,应认定联营体已经解除,补偿金即是对退出联营一方的补偿;若应还款一方长期拖欠不还的,对于拖欠本金部分,应按流动资金一年期贷款利率计算拖欠期间利息;对于补偿金部分,可按活期存款利率计算拖欠期间利息。

2. 悬赏广告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

答:悬赏广告具有法律约束力。当悬赏广告合同有效成立之后,在广告人和行为人之间产生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3.合同没有加盖单位的公章但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名,该合同是否有效?

答:该合同有效。

4.迟延履行合同可否适用定金罚则?

答:应区分情况处理:只有在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使非违约一方基于合同所产生的期待利益丧失,订立合同的目的不能达到的,才可以视为根本违约而运用定金罚则。从我国现行立法的规定来看,主要规定了违约定金。即在一方违约以后,如按定金罚则接受了制裁,该当事人仍负有继续履行合同的义务。一般迟延履行合同的行为,若不构成根本性违约,不可适用定金罚则。

5.合同解除后,当事人可否就“可得利益”损失请求赔偿?

答:可以的。合同解除后,当事人可要求赔偿损失,损失包括可得利益,但有限制条件,即所要求的损失存在,与违约方的行为有因果关系且不得超过义务人的预期。

6.逾期付款违约金应计算至何时止?

答:逾期付款违约金应计算至判决生效之日止。

7.在买卖合同中,债务人给付的款项不足以清偿全部的债务时,该款项用以先清偿本金还是先清偿利息?

答:在买卖合同中,债务人给付的款项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该款项应用以先清偿本金。本金是主债务,利息是基于主债务而产生的,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应先履行主债务。

8.原被告签订的多份购销合同,并约定了利息(或违约金)条款。被告支付了部分款项,但没有明确是支付哪份合同的货款或利息(或违约金),已支付的货款是按合同顺序先算本金,还是按合同顺序本金和利息(违约金)一起计算?

答:计算未付款时,如所有的合同的货款均到期,统一按合同顺序先归本再还息(违约金)的方法计算,而不是先算第一笔的本金及利息(或违约金),再计算下一笔货款的本金。如果有部分是未到期的货款,则应分开计算。

9.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发货方交付货物两年后才持收货方签名的送货单追收货款,是否已超过了诉讼时效?

答:买卖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对何时支付货款没有明确约定,应该参照交易习惯确定付款履行期限。如果发货人不能证明另有约定或按照交易习惯交货后付款,人民法院应该依法推定诉讼时效从交货次日起计算,如过了两年才追收货款就超过了诉讼时效期间。

10.  收货后,收货方未付款但开具了没有约定付款日期的欠据给送货方,两年后,送货方持欠据追讨货款,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

答:如果双方约定了付款时间,付款时间早于收据开具时间的,应从立据次日起重新计算时效,如果晚于立据时间的,则按原约定付款时间届满后次日起算;如果没有约定付款时间且不能按照合同法确定付款时间的,推定为交货即时付款,诉讼时效应当从立据次日起重新计算。

(来源:上海安徽经济文化促进会)

缅甸华商商会会长吴继垣就申办2017年第14届世界华商大会事宜召开专题会议
缅甸华商商会就申办2017年第14届世界华商大会事宜专题会议现场
缅甸华商商会就申办2017年第14届世界华商大会事宜专题会议现场

新春伊始,万象更新! 2014年2 月2 日,农历马年正月初三,缅甸华商商 会就已开始投入新一年的会务工作,据申办2017年第14届世界华商大会事宜召开了第33届理监事会第3次会议。

首先,会长吴继垣先生向大家简单说明世界华商大会的情况。他介绍说,“世界华商大会”是全球最具规模和代表性的华人商界盛会,是联系世界各地华商组织和华商企业的重要纽带,是吸引华商开展经贸和投资合作的重要平台,每两年举办一次。自1991年起已成功举办了12届,第13届世界华商大会将于2015年在印度尼西亚的雅加达举行,而2017年第14 届现已开始接受主办机构的申请报名,这是一个展现我们缅甸国家和缅甸华商商会实力以及提升在国际上名望和地位的大好时机,我们一定要把握住。与是,接下来的会议期间, 理监事们个个踊跃发言,热烈讨论,一致认同申办2017年第14届世界华商大会是本会富有深远意义的头等大事 ,全体会员必将全力以赴,共同为这一申办盛事出谋划策。吴会长表示,本会有关此次申办2017年第14届世界华商大会事项已向缅甸仰光省区政府正式递交申请文件,并得到了省区政府部门的支持批准,也已呈交给缅甸联邦政府审鉴,预计一周之内可以得到批准,本会有绝对的信心取得申办权!

另外,会议还一致通过了3个决议案。其一,决议通过了在本会会所3 楼设立华商网网站办公室,网址为 www.mccoc.com.mm,将于本月中下旬正式开通,欢迎各界人士登录查阅,我们将竭诚为本会会员提供免费提供商业广告宣传服务。其二,决议通过了在本会会所3楼设立缅甸华商商会外资经贸促进咨询中心办公室。本中心依托缅甸华商商会高端社会资源和政府背景的优势以及强大的顾问团,旨在架设全球海外投资商沟通的桥梁和成为国际华商企业交流与合作的纽带,竭诚为全球海外投资商们提供咨询,策划,高层公关到设厂建厂等一条龙服务。目前已正式挂牌运作。新加坡与中国合资的 GOLDEN CITY 集团为本中心的首位成员,该集团是目前缅甸最有实力的海外私营企业建筑公司,将在仰光策划建筑9栋34层的高级多元化的现代化住宅公寓,以及1栋五星级的花园式酒店。我们欢迎更多的海外投资者们热情加入。其三,决议通过了在本会会所3楼设立广州暨南大学MBA培训中心办公室。我会会为继续更好地培养缅甸商业管理人才和金融专业人才尽最大的心力。

缅甸华商商会就申办2017年第14届世界华商大会事宜专题会议现场
GOLDEN CITY集团首位加入缅甸华商商会旗下的外促中心

最后,吴会长强调,本会自成立以来已有105周年的悠久历史,从不掺杂会外个体单位涉及本会会所,呼吁理监事们要更加地紧密团结在一起,遵循本会决议案,维护华商尊严,保护华商安全,尽忠尽责,发扬光大本会会务。

会议在热烈和谐的讨论下顺利结束,历时2个小时。来自中国中央电视台常驻仰光记者和中国北京环球时报记者早已等候多时,吴会长听明来意之后,接受了中国中央电视台常驻仰光林曦记者就海外侨领如何传承优良的“家风家规”专题的个人采访,并安排其他华商代表与中国北京环球时报记者的采访。

中国中央电视台常驻仰光林曦记者专访缅甸华商商会会长吴继垣
中国中央电视台常驻仰光林曦记者专访缅甸华商商会会长吴继垣
中国北京环球时报记者代表采访缅甸华商商会
中国北京环球时报记者代表采访缅甸华商商会

缅甸中华总商会,原称缅甸中华商务总会,1909年成立于仰光,是缅甸华侨工商社团,首任会长杨逢年,1930年改为缅甸华商商会。

初期活动主要是协调当时存在的公务、私务问题以及一切涉外事宜,保荐华侨领取护照,排解侨商纠纷,团结华商共谋发展。在侨胞中逐步树立了信誉和威望,会务得到较大发展。1930年,我会正式向缅甸当局申请注册备案,将名称正式改为“缅甸华商商会”。据此,政府承认我会是代表华侨商界的唯一合法机构,我会会长往往根据缅甸议会有关条例,出任华人在议会中的代表席位;还应缅甸政府有关部门之邀,出任仰光海关、仰光大医院、法院等部门的荣誉职位。

1937年日本全面侵华后,曾发起捐资救国运动,支援祖国抗日战争。

1941年初日本侵占缅甸后,本会一度停止活动。翌年派代表协助缅甸政府做外侨登记和侨商申请执照工作。1945年,日本宣布投降,缅甸光复,我会从此步入了“复办”时期。

1948年1月4日,缅甸联邦摆脱殖民统治,获得独立。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就在这一年,中缅两国建立了邦交,中缅关系翻开了新的一页。在祖籍国举国欢庆之际,我会联合其他侨团举办庆祝活动,进一步确立为会员和侨胞服务,团结侨胞爱护祖国,支持缅甸联邦经济建设和促进中缅友好的会务方针。并积极协助会员洽谈商务,解答有关商业法令疑难问题和通报当局工商政策法令,争取对华商平等待遇等。

中缅建交之后,我会会务如鱼得水,工作全面铺开。为适应新形势需求,于1952年购置了现今会所的地皮,总占地面积达7884平方英尺,在邱贻厥会长的领导下筹建,于1957年建成总建筑面积为27000平方英尺的四层大厦。本会大厦巍然壮丽,至今屹立于莱江之滨畔,见证百年沧桑。新会所的建成,为我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更大的舞台和空间。可容纳上千人的大礼堂,成了缅华侨胞整体活动的平台,我会也因此成了华侨华人的核心,成了侨众的中坚。

1956年,缅甸移民局在进行全国户口登记时,在外侨登记工作中遇到许多困难。我会立即联合福建、云南和粤侨同乡会成立缅华四侨团协助办理外侨登记证办事处,又协助侨胞维护申诉、离境和再入境权利等。既全面地帮助了移民局的工作,也方便了广大华侨华人,受到众口一词的赞扬。

1964年缅甸实行国有化后,,我会丧失商会职能, 会所之一、二、三楼继被租用,致使会务几乎停顿。在如此极度困难的处境下,幸有徐四民、杨老清等一批爱国侨领,中流砥柱,力撑残局,艰然从事华侨社会福利工作。每年以出租商会大礼堂所得费用及庆典募捐所获款项方式按比例分配给缅华慈善、体育、文艺各团体,以支持其发展,对广大华侨华人起了积极的鼓舞作用。

到了1988年,缅甸政府推行了市场经济政策,开放边贸。我会积极响应,密切配合,分别派出了各行各业的商业考察团,分头到中国内地去实地学习和考察,为发展中缅贸易合作穿针引线,搭桥铺路;还参加了昆交会、世博会,尽量扩大自己的视野;同时也加强了同东南亚各国客商的联系,紧紧抓住了任何商机的机会;这期间,也接待了许许多多的外宾客商,适时地广邀各国客商到缅甸这块富有神秘色彩的黄金土地上来旅游参观,参与了国际交往,加强了经济合作。

作为缅华最高商业机构,我会已然成为了同中国及世界其他国家联系沟通的主要桥梁和纽带。以服务侨胞,提高华商地位,促进经贸合作,增进中缅友谊为己任,百年来做了不懈的努力,做了大量卓有成就的工作,从而赢得了广大华侨华人的信任和支持,得到了中缅历届政府的信赖和钟爱。

在如此漫长的岁月里,我会始终秉持本会宗旨“在商言商,促进会员间团结互助,谋求发展商业,加强和侨胞侨社的联系,支持社会公益事业,推进缅甸经济事业繁荣与发展,增强中缅两国人民友谊”的华商精神。从八九十年代起,我会就着手审慎的改革,补充新血,在理监事会的领导班子中涌现了一批年富力强的骨干。新一届的领导精英,头脑清醒,思路敏捷,办事明快果断。例如, 2000年,在时任会长黄其德先生领导下,组织了工作小组,短短时间内,将本会整个礼堂全部修缮一新。

2009年,我会迎来成立百周年纪念。在以赖松生会长为首的全体理监事共同努力下,完满成功地举行了盛大的成立百周年庆典活动。来自世界各地200多位华商代表参加庆典活动,缅甸政府官员及中国驻缅大使也到场祝贺,这是我会成立以来空前盛大热闹的庆典活动;我会还出版了百年华诞纪念特刊和纪念相册,这也是我会金禧以来的一件重大喜事。

2010年6月,在时任会长赖松生、荣誉会长李松枝、副会长虞有海的共同努力下,又适逢时机相宜,天缘巧合,终于从政府有关部门索回了被租用了半个世纪的会所之一、二、三层,以使整幢大厦完璧归赵,完成历代先贤宿愿。

2014年1月,我会迎来百五周年庆典暨第33届理监事会。以吴继垣会长为首的新一届理监事全体会员中更是涌现出许多年轻英杰。我们相信,在吴继垣会长的民主领导下,必定使百年老店,再创辉煌,实现宏伟目标。

本会的目标:一是继续以服务为本,不断壮大会员力量,提高会员素质。本会会员分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两种。截止2014年1月31日,两种会员人数累计达3500人,涵盖了各行各业,涉及黄金珠宝业,制冰业,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业,建材业,水农产业,旅游业与酒店管理业,成衣业,食品业,医疗投资业,印刷业,橡胶业,电子业等50多个行业。我们将更广泛地吸收会员,使商会更大更强!

二是继续以发展为体,不断提升商会品牌。本届理监事会将更充分发挥商会的组织优势和产业优势,加强会员之间、行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汇聚人才、    整合资源,使华商们在竞争中增强抗风险能力和市场应变能力,最终实现国际社会高知名力和高信誉力的商会。

三是继续以实干为魂,使商会成为一个凝心聚力的梦想舞台。本届理监事会将继续本着以商会为家的理念,真抓实干,努力工作,以极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企业做实、做好、做久,以商养会、以会促商,团结协作、共同发展。

本会是人才济济、群英荟萃、充满生机活力的大家庭、大舞台,在这里,永远充满宽松、包容、和谐。如今,我们站在新的历史起跑点上,回首历程,良堪自慰;瞻望未来,意气风发。我们坚信,只要紧密团结,同心同德,奋发有为,认明方向,努力当好与政府联系的纽带,努力做好会员企业的服务员,就一定能克服前进道路上的任何艰然险阻,走向光辉灿烂的明天!

马年大吉喜气扬,马声震震尽欢颜,马身摆摆业登高,马头扬扬好运来!在这欢乐、喜庆、祥和的马年来临之际,缅甸华商商会全体同仁给大家拜年了,感谢您们一直以来对缅甸华商商会的支持与关注!

回首2013,缅甸华商商会走过了不平凡的一年。商会成功举办了第7届世界缅华同侨联谊大会,成功产生了以吴继垣会长为首的新一届领导班子,会员力量在不断地发展壮大;在缅甸仰光这片商潮春涌的沃土上,华商挺起了脊梁,搭建起同中国及世界其他国家联系沟通,共同发展的主要平台。

展望甲午马年,缅甸华商商会将进一步发扬艰苦创业的华商精神,传递正能量,放飞华商梦,为缅甸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祝愿所有的同仁在新的一年里,精神如龙马,一帆风顺,事事大吉!我们的官方网站已经成功上线,敬请关注!